关于申报2026年留基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(第一批)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6-01-17

为进一步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,增强科研创新能力,并提供国际学习交流的机会,我院与葡萄牙里斯本大学、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及英国萨里大学达成合作意向,拟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留基委”)“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选派优秀人员赴外攻读博士学位、联合培养或进行学术访问。现启动2026年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专业、规模及留学院校

(一)选派专业

中药学、药学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。涵盖专业小类包括:中药炮制、中药药剂、中药药理、中药分析、中药鉴定、中药化学、中药资源、药物制剂、药物分析、药理、药物化学、生药学、生物与医药。

(二)年度选派规模

1.国家留基委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:1名,留学期限36~48个月。

2.国家留基委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(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):2名,留学期限6~24个月。

3.国家留基委资助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(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):2名,留学期限3~12个月。

4.国家留基委资助教师出国访学学者:1名,访学期限3~12个月。

(三)留学院校

葡萄牙里斯本大学、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、英国萨里大学。

二、合作院校简介

(一)葡萄牙里斯本大学

里斯本大学是葡萄牙历史悠久、声誉卓著的顶尖公立综合性大学,成立于1911年,在医学、药学、工程、自然科学及人文社科等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。其药学院实力突出,在药物研发、药剂技术、药物分析与监管、药理学与毒理学、生物医药及临床药学等方面位居国际前沿,与欧洲多家制药企业及科研机构保持紧密合作。葡萄牙系西欧地区最早响应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的国家之一,于2018年与中国签署政府间合作谅解备忘录。自2013年以来,在“一带一路”框架下,中医药在葡萄牙的发展已超越传统医疗,拓展至教育、科研与产业合作领域。中葡高校间开展了课程交流、共建联合实验室、人员互换与合作科研等多层次互动,有效提升了中医药国际化水平与科研质量。

(二)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

昆士兰大学始建于1909年,是位于昆士兰州布里斯班的公立研究型大学,为澳大利亚八大名校联盟及砂岩学府成员,常年位居全球大学排名前50强,具备顶尖的多学科学术实力。该校药学与药理学学科享有突出国际声誉,在2021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位列全球第31位。著名的宫颈癌疫苗“加德西”即诞生于此。大学拥有多位诺贝尔奖得主及众多世界级研究中心,科研经费与成果产出居全国前列。与中国在学术交流、联合科研、人才培养及产业协作等方面合作源远流长,是中国在澳最重要的高等教育合作伙伴之一。

(三)英国萨里大学

  萨里大学是英国一所历史悠久的公立综合研究型大学,在人工智能、移动通信和卫星空间技术等领域享誉全球。在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中,位列全球第285位、英国第34位。该校制药学科研究水平卓越,产业链接紧密,在制药工程、制粒与压片系统的多尺度计算模型及测量等方面积淀深厚。与阿斯利康、赛诺菲、辉瑞、默沙东等国际知名药企,以及多所国际高校保持密切合作,并与宝洁、辉瑞等企业联合培养工程博士,为制药领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。

三、资助内容

本项目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。奖学金用于支付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,包括生活费、注册费、医疗保险费、书籍资料费、研修费、签证延期费等。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以留基委最终录取文件为准。

四、申请条件

(一) 基本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祖国,品行良好,遵纪守法,具有服务国家、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2.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恪守学术道德与规范,工作或学习表现突出,有学成回国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。

3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无国外永久居留权。申请时须年满18周岁。

4.身心健康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
5.满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、院校的语言要求。

6.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。

(二) 暂不受理下列人员的申请

1.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者。

2.已获得且在有效期内国家公派留学资格者。

3.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者。

4.曾获国家公派资格但未经批准擅自放弃,且资格失效未满2年者。

5.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,回国后服务期未满2年者(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)。

(三) 项目具体要求

1.申请人资格

须为我校中药学、药学、生物与医药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读硕士/博士研究生或优秀在职青年教师,并具备以下条件。

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:

1)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2)我校相关专业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、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职人员。

3)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与成果,原则上应达到我校“申请-审核制”博士研究生录取水平。

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:

1)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2)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(硕博连读生须已进入博士阶段)。

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:

1)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2)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。

访问学者:

1)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2)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。本科毕业者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,硕士毕业者须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;博士毕业者无工作年限要求。

2. 外语水平要求

博士研究生、联合培养博士/硕士研究生,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   (1) 外语专业本科(含)以上毕业(专业语种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)。

   (2)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(8-12个月)或连续工作一年(含)以上。

   (3) 参加“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WSK)”并达到合格标准。

   (4) 参加相应语种水平考试并达到以下标准:雅思(学术类)6.5分,托福(IBT)95分。

   (5)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(英语高级班,其他语种中级班)。

   (6) 参加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或考试并达到其语言要求(需在外方录取通知或邀请信中注明,或单独出具证明);通过其他语言考试(如托福家庭版、雅思家庭版等)达到要求的,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认可证明。

访问学者,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   (1) 参加“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WSK)”并达到合格标准(各语种具体分数要求见原文)。

   (2) 外语专业本科(含)以上毕业(专业语种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)。

   (3)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(含)以上,或连续工作12个月(含)以上,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(含)以上。

   (4)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(英语高级班,其他语种中级班)。

   (5) 参加相应语种水平考试并达到以下标准:雅思(学术类)6.5分、托福网考95分。

   (6) 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、考试等方式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,但须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。

五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
有意申请者请填写相关申报材料(研究生类填报附件1,教师访学类填报附件2),并提供证明材料。请于2026年1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598706057@qq.com,纸质版递交至药学院办公室(实验大楼C407)。药学院负责审核材料完整性。

六、选拔与录取

1.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按照“个人申请,专家评审,择优录取”方式选拔。

2.学院将组织“综合考核专家组”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定,并进行面试。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情况实名打分。

3.根据专业基础、研究能力、综合素质、培养潜质及外语水平等,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。

4.申请人注意事项:

   (1)须按外方院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(如英文研究计划等),并最终获得无条件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。

   (2)须关注国家留学网通知,于 2026年3月1日至10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材料。

5.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复核材料后,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公函、推荐名单及电子材料。申请人书面材料由学院留存(3年)。

6.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公布录取名单。被录取人员按流程办理派出手续,自行联系外方院校办理入学/报到事宜,具体派出时间以外方通知为准。

7.其他未尽事宜,请查阅以下网站或来电咨询。

   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专栏:

   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3793

七、联系方式

江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

联系人:戈老师

联系电话:18046801027

江西中医药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

联系人:童老师

联系电话:13807084274


附件:

1.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境外访学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

2.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





江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

2026.1.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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